欧盟签证政策:核心规则与最新背景
根据欧盟委员会官方签证政策页面,所有29个申根国家适用相同签证规则。非欧盟国民进入申根区进行不超过90天的短期访问,通常需要申请签证,并须遵守“任意180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的规则。申根签证一般对申根区所有国家有效;如需停留超过90天,则适用各国国内程序。

2026年1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首个欧盟签证战略,为更具战略性的签证政策建立框架,以应对流动性增长、地区不稳定和地缘竞争带来的影响。
- 需要签证的国家名单:见《(EU) 2018/1806号条例》附件I。
- 免签国家名单:见《(EU) 2018/1806号条例》附件II;其中27个国家与欧盟签有签证豁免协议。
- 部分国家国民即使仅在机场国际区过境,也可能需要机场过境签证。
- 免签旅行者将来需填写ETIAS在线表格并支付小额费用;该要求将在EES全面实施六个月后开始适用,ETIAS不是签证,功能类似美国ESTA、加拿大eTA和澳大利亚eVisitor。
当前需要关注的暂停与限制措施
签证便利协议允许部分非欧盟国家国民享受简化签证程序(如较低签证费)。官方页面列出的协议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波黑、佛得角、格鲁吉亚、摩尔多瓦、黑山、北马其顿、俄罗斯、塞尔维亚、乌克兰。目前两项协议被暂停:俄罗斯签证便利协议被全面暂停,白俄罗斯签证便利协议被部分暂停。暂停后,相关申请人适用签证代码的一般规则。
签证豁免暂停机制依据《(EU) 2018/1806号条例》第8条(经《(EU) 2025/2441号条例》修订),允许在免签被滥用或不符合欧盟利益时临时暂停第三国国民免签待遇。暂停最初最长12个月,可再延长24个月。
- 瓦努阿图签证豁免协议目前已被暂停。
- 欧盟委员会已暂停格鲁吉亚外交、公务和官方护照持有者的免签待遇,自2026年3月6日起至2027年3月6日止。
- 针对冈比亚和埃塞俄比亚国民,已通过相关决定采取签证代码下的限制措施。
申请人应核对什么
计划前往申根区的申请人应重点核对以下事项:
- 确认本人国籍是否在需要签证的附件I名单,或免签的附件II名单。
- 确认短期停留是否符合“任意180天内不超过90天”的规定;超期停留适用国家程序。
- 如仅在国际区过境,核实是否适用机场过境签证要求。
- 如持有格鲁吉亚外交、公务或官方护照,注意2026年3月6日至2027年3月6日暂停免签,可能需要申请签证。
- 如为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国民,确认是否受签证便利协议暂停影响,并适用常规签证代码规则。
- 如为冈比亚或埃塞俄比亚国民,关注签证处理中可能适用的限制措施。
- 如属于免签旅行者,关注ETIAS的后续启动时间和在线申请要求。
官方来源:欧盟委员会签证政策页面,https://home-affairs.ec.europa.eu/policies/schengen/visa-policy_en 。本文仅依据该官方页面整理,不构成签证结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