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 C / TYPE D 必须分清
C 类用于短期申根停留;D 类由计划长期居住的国家按学习、工作、家庭等目的签发。
C 类用于短期申根停留;D 类由计划长期居住的国家按学习、工作、家庭等目的签发。
多国行程应按唯一目的、主要目的或最长停留国确定受理国;只有无法判断时才看首入境国。
短期停留按整个申根区合并计算任意180天内最多90天;有效期、次数和停留天数分别核对。
本地规则导航,不收集资料、不调用大模型。
准备与“旅游、探亲与私人访问”一致的申请、登机和入境材料;普通中国护照短期旅行通常需要申根签证。
定位到对应签证组 ↓按旅行目的分组;资格、材料和结果以主管机关当前规则为准。
普通中国护照短期旅行通常需要申根签证。
查看官方说明 ↗商务访问不是当地自由就业许可。
查看官方说明 ↗不能只根据“不出机场”自行判断。
查看官方说明 ↗最终要求以计划学习国家为准。
查看官方说明 ↗先按真实岗位和活动选择国家路径。
查看官方说明 ↗短期探亲与家庭团聚不是同一路线。
查看官方说明 ↗以主要居住和工作国家规则为准。
查看官方说明 ↗核对姓名、护照号、有效期、入境次数和电子许可所关联的护照。
访问、学习、工作和家庭路线必须与现场实际活动一致。
准备返程或后续票、住宿地址、联系人和可解释行程。
准备费用来源和支付能力;按签证或目的地要求配置保险。
把食品、药品、动植物、现金和高价值物品提前列出。
批准信、邀请、学校/雇主文件和官方确认页保留纸质或离线副本。
边境数字化流程可能调整;实际采集的出入境和生物特征信息以欧盟及抵达口岸当前规则为准。
按标识前往德国边境机关 / 海关的适用通道。
出示护照、签证/电子许可及适用的入境申报。
如实说明目的、停留时间、住宿、联系人、费用和返程安排。
补充检查不等于拒绝;材料、申请信息和现场陈述保持一致。
完成后立即核对护照出入境记录、适用的 EES 记录及居留许可。
主动申报食品、药品、现金和受限制物品。
通过主管机关官方渠道处理,不自行涂改。
在当前停留期届满前核对资格,提交不一定自动延长身份。
转为学习、工作或长期居留前,先取得所需的新许可。
按本次获准停留期安排行程,不要只看签证有效日。
保留登机牌、车船票、电子行程和下一目的地入境记录。
退税、现金、贵重物品和限制物品应预留时间申报。
曾延期、变更身份或记录有误时,离境后确认案件和记录状态。
不能。签证或电子许可允许旅客前往口岸申请入境,德国边境机关 / 海关仍会根据本次旅行事实、文件和法律决定是否准入。
通常不等同。应查看护照出入境记录、适用的 EES 记录及居留许可所载的本次获准身份、活动和最后停留日。
按唯一目的地、主要旅行目的或最长停留国判断;只有仍无法确定时才按首入境国规则处理。
不能直接这样判断。护照、机场、是否过边检、换机场、提取行李、过夜和下一目的地许可都会影响结论。
不一定。入境申报、旅行授权、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是不同文件,必须逐项核对。
先查官方限制,保留处方和原包装;无法确认时应在口岸主动申报。航空安检允许不等于海关允许。
尽快核对护照出入境记录、适用的 EES 记录及居留许可,确认姓名、类别、获准活动和最后停留日;错误应通过主管机关官方渠道处理。
保存登机牌、车船票、护照记录、电子许可和下一目的地入境证据;存在退税或申报事项时提前办理。
出行前请从政府原文再次确认。